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广月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被闵行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运营环节的载重线合规要求,涉事船舶实际载运货物时超出了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限值,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本次行政处罚将被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舶运营相关的资质核验、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杨广月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45-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10*******258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杨广月,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45-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258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闵行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运输从业者的合规意识,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各项运营限值要求,保障海上航行作业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广月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杨广月,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隆政村11组。
事件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局对涉事主体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规行为作出200元罚款的公示,虽处罚金额较低,但明确传递出海事监管严守船舶安全运营红线的导向,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对照检验证书要求规范装载,规避超载引发的航行安全风险,助力辖区海上运输秩序合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