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不良资产头条
编辑 | 张媛
对于不良资产从业者说来说,财政部、国资委、中央汇金是经常要接触到的部门,比如做股权穿透、国资核查时,新人往往都会陷入一个误区:以为财政部、国资委、中央汇金,是三家平级、并列的政府部门。
其实不是。三者体制不同、层级不同、职能不同、管辖边界完全割裂。尤其对于银行、基金、券商等国有金融机构来说,搞懂这三者的关系,是看懂国资架构、实控人穿透、股权监管规则的底层关键。
我们今天用最通俗、最透彻的方式,把三者关系一次性讲清楚。
一、三者不是一类主体
财政部、国资委是政府行政机关;中央汇金是国有公司。
财政部:国务院正部级组成部门(政府机关)
国资委:国务院正部级直属特设机构(政府机关)
中央汇金:国有独资商事法人(市场化持股平台,不是政府部门、无行政级别)
所以,三者绝对不是并列平级的三个部门。
二、各司其职,互不冲突
▍国资委只管 “实业国企”,比如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军工、建筑、交通、能源等实体产业央企,全部归国资委体系管理。
工作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管考核、管薪酬、管重大股权变动。
国资委从不管银行、基金、保险、券商,所有金融类央企,不归国资委管辖。
▍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的 “法定大管家”
如果说国资委是“实业国资家长”,那财政部就是金融国资的法定家长。根据国家《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财政部是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唯一法定机构。所有国有银行、基金、券商、保险的国有资本,制度、规则、产权、转让、预算、监管口径,全部由财政部制定和统筹。
财政部负责:
定国有金融资本顶层制度
管金融企业产权登记
管国有股权转让审批规则
管金融国资保值增值、资本布局
它是规则制定者、法定出资人主体。
▍中央汇金:不做监管,只做 “专业持股股东”
中央汇金,不是监管机构,不是政府部门。它的真实身份是中投公司旗下的国有独资持股平台,市场化专业股东。没有执法权、没有监管权、不制定制度、不干预经营。只做一件事:受托帮国家持有重点金融机构股权,当好大股东。
比如:中国信达、东方资产、长城资产、银河资产最大股东是中央汇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各大重点金融机构均由汇金受托持股;
国家为了实现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做了清晰分工:财政部定规则、管监管、管资本制度;中央汇金持股、当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三、举例答疑:建设银行年报为何同时出现财政部、中央汇金
很多人会疑惑:打开建行年报,既能看到中央汇金,又能看到财政部持股,是不是建行有两个实际控制人?这里一定要分清两套身份:商事持股主体、法定出资人监管主体。
1、证券披露口径(上市公司年报)建行年报明确披露: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持股 54.61%;上市公司层面认定无实际控制人,国有资本归属国家(全民所有)。同时财政部直接持有建行 4.43% 的 A 股股份,属于历史股改留存下来的直接持股,财政部在这里是上市公司商事股东身份,不是实际控制人。
2、国有金融资本财政口径依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财政部是法定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代表,可以委托受托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坚持“四个不变” 原则:财政部门出资人身份不变、产权管理责任不变等,委托不转移法定出资人权责。中央汇金是国务院授权的受托持股平台,履行股东会投票、派出董事等股东权利。
很多底稿、报告同时出现两家机构,是把法定出资人监管主体和受托持股商事股东同时列示,不等于存在两个实际控制人。
四、三者分工对照表
国资委管辖能源、军工、建筑、交通等实业央企,不管金融机构;
财政部管辖全国国有金融资本顶层管理,角色是法定出资人、制度制定者、监管主体;
中央汇金管辖受托持股重点国有金融机构,角色是市场化持股平台、专业股东,不是政府部门、无行政监管职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
上一篇:致天门:“争争”日上,欣欣向荣
下一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系列国家标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