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密集出台一系列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文件。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恩施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10个方面对全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作出全面规范;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系统部署六大类十九项重点任务;恩施州2026年第1号林长令——《恩施州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也正式发布。
三份文件覆盖领域虽有不同,却共同指向同一个方向:恩施州正在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从“林长制”到“护鸟令”,一项机制的延伸
恩施州2026年第1号林长令明确要求,各级林长须将鸟类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值得关注的是,这份林长令首次将无人机狩猎,包括搭载射杀、投掷、电击、诱捕等装置的狩猎方式,纳入禁用猎捕范围。
林长令的治理视野不止于“禁”。在源头治理层面,要求各县市围绕鸟类集中分布区域,排查清理捕鸟网、毒药、诱捕装置等各类禁用猎捕工具,科学开展鸟类致害防控,推广生态友好型防鸟工具。在市场监管层面,聚焦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场所、网络交易平台,清理整顿非法交易、食用鸟类等乱象。在交通运输场站和寄递环节,严查非法夹带、藏匿运输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
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多个部门被纳入林长令的责任体系。林长令还对规范人工繁育、加大案件查处、开展收容救护和疫病监测、深化宣传教育等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公布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鸟类保护格局。
从“护林”到“护鸟”,林长制的内涵在延伸,协同治理的逻辑在深化。
从“单打一”到“四大源”,一场攻坚的系统布局
如果说林长令体现的是部门协同的广度,那么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展现的则是系统治理的深度。
方案聚焦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及生活面源四大重点领域,这是一场覆盖生产、运输、建设、生活的全链条治理。
在工业源治理方面,严禁县级审批“两高”项目环评,新建项目环保绩效须达到B级以上。2028年底前,水泥熟料企业全部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陶瓷、砖瓦等行业全部达到C级以上。
在移动源治理方面,明确淘汰60%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新增或更新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轻型环卫车等基本实现新能源化。2027年10月起,恩施市、建始县、宣恩县全域禁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028年该项禁行要求实现8县市全覆盖。
在扬尘源治理方面,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各县市城区降尘量稳定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以下。对县市建成区六类裸土地块实施分类覆盖复绿,5000平方米及以上单个裸土地块实现动态清零。
在生活面源治理方面,城区新改扩建规模以上餐饮单位须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州城全年不予审批大型焰火燃放申请;腊肉熏制经营主体须全部安装烟气净化设施。
方案还提出健全“恩建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编制并逐年更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
治理从“单打一”走向“四大源”系统施策,这是恩施州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生动实践。
从“赋权”到“协同”,一次执法的制度破题
《关于明确恩施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是恩施州迅速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推动法典精神落地的具体举措。
通知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可以以自身名义独立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代履行和行政处罚。这一规定直击基层执法长期面临的“有权无名”痛点,过去县市分局实际承担执法工作,却缺乏独立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效率始终受到制约。如今实现了“赋权有据、行权有轨”,基层执法的响应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
在案件移送环节,通知明确要求,依法应当移送行政拘留的案件实行分级移送:州生态环境局移送州公安局,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移送属地公安局;涉嫌犯罪的案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在“三书一函”办理上,州级线索由州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县市线索由属地分局处理。在执法监督层面,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执法监督,州生态环境局同时负责对各县市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
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五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齐抓共管。从“单部门执法”转向“全链条协同”,制度的力量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从“三份文件”到“一个方向”
林长令解决的是“谁来管”的体制问题,将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责任体系,让保护责任从部门行为升级为党政同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解决的是“管什么”的科学问题,通过六大类十九项重点任务,把污染治理从粗放管控升级为系统施策。五部门联合通知解决的是“怎么管”的法治问题,依靠制度规范理清执法权责,让基层执法有底气、有章法。
三份文件,共同指向同一个方向:恩施州的生态环境治理,正从“各管一摊”走向“握指成拳”,恩施州正以“协同之道”守护绿水青山。
恩施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已经迈出重要一步,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恩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而这份保障,正在林长令构建的责任体系里、在大气方案明确的攻坚任务中、在五部门的协同联动之间,一点点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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