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安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示信息为海事管理部门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结果,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内容,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10日正式生效。
此次处罚直接指向内河航运船舶配员合规性要求,将督促该水运企业及时完成船舶船员配置整改,强化内部航行安全管理流程,避免后续出现同类合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XU6J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4016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行政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XU6J,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4016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该处罚的执法主体为安庆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跃,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银河华庭14#107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跃 | 100% | 500 | 2029-09-01 | 2019-11-21 |
事件点评
本次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足被海事部门处以9000元罚款,是监管部门依规开展内河交通安全管控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将督促企业补齐船员配置短板,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也为水运行业合规运营敲响警钟,助力内河航运秩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