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会相关信息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对应基数为565011232股。
本次会议由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叶凯、万茜律师现场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1 | 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印制电路板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 10996092 | 94.24 | 150200 | 1.29 | 522200 | 4.48 |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并通过。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告发布主体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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