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的多项违规问题,对时任营业部负责人王辰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核查显示,中融汇信期货重庆营业部存在两项核心违规情形:一是对部分客户异常交易的回访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二是个别从业人员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开展期货交易的行为。上述问题直接暴露出该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缺位、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已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重庆证监局认定,王辰宇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管理义务,对前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监管部门最终作出对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决定。
据监管公告信息,如相关主体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涉事主体及违规相关信息如下:
| 涉事主体类型 | 主体名称/姓名 | 违规核心关联事项 | 监管措施类型 |
|---|---|---|---|
| 期货营业部 |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 | 异常交易回访不到位、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内控缺陷 | 关联责任人追责 |
| 时任负责人 | 王辰宇 | 未尽勤勉尽责管理义务,对营业部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 |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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