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案 同意率99.88%
创始人
2026-09-10 17: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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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段为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段为当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洪文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8人,代表股份50,050,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484%。其中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49,558,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83%;网络投票股东113人,代表股份492,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1%。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15人,代表股份1,68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0%。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91,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9%;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492,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1%。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类型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49989667 99.8776% 59540 0.1190% 1700 0.0034%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23104 96.3642% 59540 3.5349% 1700 0.1009% 通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奥申、梁晶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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