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维权)9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其参股企业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及的股权回购相关重大仲裁案件最新动态。此前该仲裁程序曾因相关方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被中止,在部分申请被驳回、部分申请被准许撤回后,黄资丰再度向深圳中院提交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目前昌喻投资此前提交的恢复仲裁申请尚未获得仲裁机构同意。
本次仲裁事项始于2026年4月,当时昌喻投资及其清算组以自身名义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核心诉求为裁决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罗峰、黄资丰就相关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推进过程中相关方多次就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各节点司法及程序进展如下:
| 时间节点 | 相关主体 | 事项内容 | 处理结果 |
|---|---|---|---|
| 2026年8月 | 北京载川、鲲鹏支付、罗峰、黄资丰 | 向深圳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深圳国际仲裁院中止仲裁程序 |
| 2026年9月2日 | 北京载川、鲲鹏支付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 深圳中院裁定驳回该请求 |
| 2026年9月4日 | 罗峰、黄资丰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深圳中院裁定准许二人撤回该申请 |
| 2026年9月10日 | 黄资丰 | 再度向深圳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请求确认其不受相关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仲裁条款约束 | 昌喻投资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
据公告披露,昌喻投资已于2026年9月4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恢复仲裁申请书》,截至本次公告发布日,该申请尚未获得深圳国际仲裁院同意。*ST天喻表示,将持续跟进该案件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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