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黄盛因违反水上航行安全相关管理规定,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船长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水上航行环节的合规操作意识,避免同类安全隐患再次出现。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黄盛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3006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4*******081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黄盛,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3006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0818,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黄盛成立日期2021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黄盛,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学府大道69号阳光雅筑1幢附93号。
事件点评
本次肇庆海事局对船员黄盛的个人违规处罚,仅针对其未落实船舶适航、配员及值班要求的个体执业行为,不涉及任何航运企业主体,相关1900元罚款为个人责任承担范畴,不会对任何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信用状况造成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