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桂平市络航货物运输代理部(个体工商户)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显示,该主体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对其后续的内河货物运输代理相关业务合规运营产生直接约束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桂平市络航货物运输代理部(个体工商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5*******1-1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59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桂平市络航货物运输代理部(个体工商户),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245*******1-1,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59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该公示信息也为内河航运相关市场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避免因值班人员配置不合规引发水上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桂平市络航货物运输代理部(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2025年11月5日,法定代表人罗顺,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凤凰新区凤凰街16巷19号。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桂平市络航货物运输代理部作出3600元罚款的海事行政处罚,事由为涉事船舶停泊时未按2026版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该处罚是监管部门依规开展内河交通安全管控的常规执法动作,警示相关货运代理主体严格落实内河海事安全管理要求,及时补齐船舶停泊值班的合规短板,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运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