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济宁市星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规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53-1-1,针对该公司的违法情形,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航运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的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济宁市星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752U |
| 违法案由 | 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5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济宁市星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752U,违法事实为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5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内河海事监管的合规要求,也为航运企业规范装载作业划出了清晰的合规红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济宁市星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陈春鹤,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3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3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昭阳街道寨子村456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春鹤 | 100% | 135 | 2024-10-14 | 2019-02-15 |
事件点评
济宁市星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该处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及海事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此次处罚金额较低,属于合规警示类惩戒,将督促公司强化航运作业合规管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超载安全风险,维护日常运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