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9月9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玉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7人,代表股份21374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45%;其中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307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58%,网络投票股东132人,代表股份18295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87%。中小股东出席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9人,代表股份3276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4%;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29人,代表股份3276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4%。公司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仅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同意 | 21323695 | 99.76% |
| 反对 | 45100 | 0.21% |
| 弃权 | 5600 | 0.03%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226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备查文件包括: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