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陈海军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
本次会议出席和授权出席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460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76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0%。出席和授权出席的中小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636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0%。公司在任董事8人全部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同意股数33458602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股数174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 14618806 | 99.8811% | 17400 | 0.1189% | 0 | 0% |
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
| 徐佳威 | 董事 | 任命 | 2026年9月8日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审议通过 |
本次股东会由吉林元阔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宏伟、李明达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包括《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吉林元阔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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