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唐胡传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管理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作出,相关违法事实清晰、处罚流程合规,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海事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从业资质核验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唐胡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8*******4650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2036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船员唐胡传,其涉及的违法情形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中船员未依规开展船舶操纵、管控及防污染相关作业的类别,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2036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8*******4650。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本次公示也进一步体现了海事监管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操作规范落地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力度。
事件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涉事船员唐胡传的2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船员个体操作不规范的常规监管举措,未涉及对应航运企业的主体责任认定,不会对相关涉事主体的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后续海事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也未触发相关合规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