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转自:辽宁日报
黄岩
“暴骑团”不能“无法无天”!
近日的一个周末清晨,上海松江,一支“暴骑团”在机动车道上列队疾驰,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当地交警严格执法,这支17人的骑行队伍存在未走非机动车道、违反信号灯通行等多项违法事实,共计开出33张罚单,几乎人均两张。面对“我们在锻炼身体”的辩解,交警回答掷地有声:“什么事情都是以法为基准,体育也一样。不能说要锻炼身体,就可以无法无天了!”
一句话,点中了要害。不少运动爱好者总有一种错觉,群体锻炼,不守规则便“情有可原”,执法人员就该“网开一面”。这套错位逻辑,早该“拧回来”了。
锻炼的初衷本没有错,错在把规则踩在了脚下。“暴走团”排着方队霸占机动车道,逼得过往车辆步步退让;“暴骑团”以三四十公里时速闯红灯、竞速追逐,全然旁若无人。公共交通秩序被肆意搅乱,这些行为既违法,又无礼。
而他们口中的“锻炼身体”,更像是一块无视规则的挡箭牌。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赌注去换所谓的“锻炼效果”,这些自诩热爱运动的人,本该脸红。
更进一步说,体育运动本就最讲求规则意识,规则是一切运动得以成立的前提。跑道有分道线,球场有边界线,赛场有裁判、有判罚,正是这些边界与约束,才撑起公平竞技的基础。放到城市道路上也是一个道理,无论是暴走团还是骑行队,即便人再多,也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仿佛只要凑够了人数,规则就可以自动让步,更是大错特错。
这种误区,又何止存在于马路上?广场舞队伍长期占用公共场地,觉得“人多就可以占用”;小区业主私搭乱建、圈占绿地,觉得“大家都建了凭什么拆我一个”;演唱会散场时部分人群集体翻越护栏、插队抢道,觉得“人人都这样就不算违规”。“随大溜”成了心安理得的理由,但事实是,公共秩序面前,没有“集体豁免”,该有的依法处置不会缺席。这也是为什么网友纷纷为这位交警点赞的原因:不守规则者,就应该受到惩罚。
守规则既是法律的硬性要求,也是运动文化的内在要义。眼下,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隔20余年迎来系统性大修,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发现违法占用道路从事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或依法处理。导向十分明确:划定清晰的安全边界,把“任性”的空间压缩到最小,真正为群众的锻炼热情托底,让健康爱好与公共秩序并行不悖。
运动可以追求酣畅淋漓,但法规面前从没有“酣畅淋漓”的特例。每一个热爱骑行、热爱运动的人都该明白,“健身先守法”,我们收获的不只是有序的公共交通秩序,更要孕育出真正健康的运动文化,构筑起文明有序的城市生活。下次系上鞋带、跨上单车之前,不妨先提醒自己一句:今天,多出汗,别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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