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郑杰锋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宁德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要求发布,完整披露了违法事实认定、裁量依据及最终处理结果,保障了海事执法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本次海事部门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既对相关轻微海事违法行为完成了合规性认定,也通过柔性执法引导船员群体进一步规范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填写与记载工作,避免后续出现同类违规行为。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郑杰锋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22050020-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22*******155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7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德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海事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郑杰锋,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2205002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522*******1550,作出本次免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7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7日,执法主体为宁德海事局。本次处理严格落实了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规定,在明确行为合规边界的同时,也体现了海事执法的温度,引导船员群体自觉遵守海事文书管理相关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杰锋成立日期2010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郑杰锋,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夏郢街金鸡山五区16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宁德海事局公示的船员郑杰锋未如实填写法定文书案,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具象实践。该处理既坚守海事监管合规底线,又兼顾执法温度,有助于引导船员主动规范文书填报,也为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轻微违法容错边界,助力海事领域营商环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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