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覃善文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被珠海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将直接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开展相关水上运输作业的合规性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覃善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25*******257X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32020119-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珠海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覃善文,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32020119-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257X,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珠海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海事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水上运输领域合规警示,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船舶载重线等安全运营规范,保障海上通航秩序与运输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覃善文成立日期2005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覃善文,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二塘(流动)。
事件点评
本次珠海海事局对涉事主体超检验核定载重线载货的违规行为作出2000元罚款,是海事监管部门依法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控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合规性明确,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对照船舶检验证书核定参数运营,规避超载带来的航行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