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小说《于公案》中小于成龙绣像 |
| 康熙御赐大于成龙御书 |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同名同姓者并不稀奇,但若是两位同名同姓的人物生于同一时代,而且同朝为官,则堪称千古奇闻。清朝康熙年间,便同时活跃着两位同名同姓的“于成龙”。人们依据他们的年龄,尊称他们为“大于成龙”(字北溟)和“小于成龙”(字振甲)。
乱世蹉跎
“大于”年过四十当知县
大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他的“字”取自《庄子·逍遥游》开篇:“北溟有鱼,其名为鲲。”用“北溟”作字,是家人希望他能像鲲鹏一样蓄积力量,有朝一日一飞冲天,这和他的名“成龙”正好相互呼应,都承载着家人望子成龙的期盼。
于成龙出生的时候,明王朝已经风雨飘摇,乱世中,于成龙依然寒窗苦读。崇祯十二年(1639年),二十二岁的于成龙参加乡试,结果落第,仅仅登上“副榜”,取得了一个“副榜贡生”的身份。所谓“副榜贡生”,是指成绩没有达到举人的录取线,但文章尚可而被列入副榜的落榜生。虽然没有资格参加来年的会试,但拥有了初步的入仕资格——如果运气好的话,有资格被选派担任地方低级官员或学官,但获得入仕的机会排在进士和举人之后,只有在官员极度缺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候补。
就在于成龙落榜的五年之后,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灭亡。同年,清军入关,天下改朝换代。于成龙并没有放弃改变命运的机会,清朝初年,他还参加过几次乡试,但都没能上岸。直到顺治十三年(1656年),清王朝在中原逐渐站稳脚跟,百废待兴,官员极度缺额,副榜贡生于成龙踏上了前往京城“吏部谒选”的道路。
所谓“吏部谒选”,就是凭借贡生的资格,到京城吏部候选,等待分配。四十岁的于成龙顺利考取了候补知县的资格,但不久,他的父亲重病缠身,他只能暂时搁置仕途,在家尽孝。后来他的父亲去世,守孝三年,这样前后又蹉跎了五年时光。直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他才再次赴京完成吏部的最终铨选,得到了广西罗城知县一职。
广西罗城路途遥远,而且刚经历战乱,清廷对当地的统治尚未完全稳固。县境地处万山之中,瘴疠流行,盗贼出没,人口凋零。此前清廷派去的知县,一位连同家属、随从悉数殒命,另一位上任不久就弃印逃亡。于成龙接到任命后,亲友都劝他不要去。但他没有退缩,为了凑足路费,他典当田地、售卖房屋,勉强凑得一百两银子,带着五名仆从启程远赴罗城。
出身尊贵
“小于”随家人入关恩荫入仕
当大于成龙在山西乡试落榜时,另一位于成龙于崇祯十一年(1638年)在辽东盖州出生了。辽东于成龙,字振甲,号如山,出身汉军镶黄旗。他与山西于成龙相差二十一岁,后世为示区分,称其为“小于成龙”或“于振甲”。
明朝崇祯年间,清朝已经在辽东建立了稳固的统治。清朝初创时期,大量归附或被俘的汉人被编入八旗系统,形成了“八旗汉军”。小于成龙的祖上便是早期归附清朝的汉人,并凭借军功或资历被编入了上三旗之一的“镶黄旗”。在清朝,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由皇帝亲领,地位极其尊贵。
小于成龙的少年时代伴随着清军入关的步伐,在不断的迁徙中度过:年少时随家人入关,定居于通州(今北京市通州区),后来移居延庆州(今北京市延庆区)开始学习举业,最后又迁居固安县(今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这段迁徙的经历,让他目睹了王朝更替下的民间疾苦。
旗人身份的加持,给予了小于成龙更加优越的仕途起点,他不需要在科举的独木桥上挤得头破血流。他的伯父曾立功受封三等爵,他可以通过恩荫的资格入仕。但恩荫只是给了一张入仕“入场券”,在授官之前,八旗子弟必须先入国子监读书,成为“监生”,经过严格的考核与历练后,才有资格进入吏部铨选。清廷之所以设国子监这道门槛,是为了保证官僚队伍的基本素质。即便如此,授官仍要等候空缺、按序候选,并非一蹴而就。
顺治十四年(1657年),小于成龙十九岁,凭借“恩荫”直接进入清廷最高学府国子监。几年后,二十三岁的小于成龙顺利通过了考试,被授予“吏部笔帖式”一职。笔帖式是清初专为旗人设置的基层文职,主要负责满汉公文的翻译与文书的缮写归档。然而不久后,小于成龙因母亲离世辞官守孝,仕途再度暂时搁置。直至康熙七年(1668年)守孝期满,他才正式外放,出任直隶乐亭知县。
同名巧合
封疆大吏留意官场后生
大于成龙出任广西罗城知县后,那时的罗城刚经历战乱,县中居民仅剩六家,连完整的县城、衙署都没有。于成龙到任后,整顿保甲,严办盗贼,安抚百姓,对于徭役、盐引等旧弊,他一一向上级申诉,又兴建学宫、养济院等,七年之间,罗城逐渐恢复生机。
因为政绩突出,自清康熙六年起,大于成龙历任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府同知、武昌知府、黄州知府、福建按察使等职。真正让他声名大振的,是在福建任按察使期间处理的“通海案”。
当时清廷为了封锁明郑势力,严禁沿海民众与之海上往来,地方官府在查办“通海”案件时,往往株连甚广,大量普通百姓因此获罪。于成龙审理案件后发现,许多百姓只是受到牵连,并无通敌之实,于是反复请求重新审理,最终使大批受到牵连的百姓获释。他还出资赎回被军队掳掠为奴的百姓,敢于为无辜者据理力争,他的“廉能”作风,很快传到了福建巡抚吴兴祚那里。吴兴祚上疏朝廷,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
不久后,大于成龙由福建按察使擢升福建布政使,开始跻身封疆大吏之列。此后,他的声望进一步传入朝廷。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奉旨升任直隶巡抚。直隶拱卫京师,地位远非普通省份可比。大于成龙来到直隶担任巡抚后,一个颇为特殊的巧合引起了他的注意:邻近直隶的顺天府的通州有位年轻知州,竟然也叫于成龙,与自己的姓名完全相同。
这位便是汉军镶黄旗小于成龙。小于成龙自康熙七年出任乐亭知县,此后十余年间虽屡有政绩,仕途却并非一路顺遂,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四十岁出头的他才升任顺天府通州知州。
大于成龙自然会对这同名的年轻官员多留意几分。通州虽然隶属顺天府,但与直隶同处京畿,又是大运河北端的重要漕运枢纽。两地的地方治安、漕运以及赈灾等事务有着密切联系,加之京畿各级官员之间本就有公务往来,大于成龙自然可以轻易了解通州知州于成龙的政声。
起初,大于成龙或许只是因为“同名”而对这个年轻知州多了几分关注,但随着进一步了解,他发现这个年轻人并非徒有清名,他为官清廉,办事干练,虽长期困守州县,却没有因仕途不得意而改变操守。一个已经声名鹊起的封疆大吏,开始注意到一个长期未获重用的年轻知州,二人的交集,也由此逐渐从一个有趣的“同名巧合”,变成了真正的官场知遇。
知遇举荐
大小于成龙江南共事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大于成龙再次被康熙帝破格提拔,出任两江总督。临行之前,大于成龙上疏举荐直隶及京畿一带的官员,其中就包括通州知州于成龙:“濒行,疏荐直隶守道董秉忠、通州知州于成龙……并堪大用。”(《清史稿》)
“并堪大用”几个字足以证明:大于成龙举荐小于成龙,显然并不是因为两人同名同姓而一时兴起,而是经过任职期间的了解,看出了他办事有能力、为官能自守,才会在离任之际专门向朝廷举荐。恰好此时江宁知府出缺,康熙皇帝采纳了大于成龙的意见,补授小于成龙江宁知府。
清朝初年的“两江”,实际上是江南省与江西省的合称,其中的江南省地域广阔,涵盖了今天的江苏、安徽及上海等地,其省治设在江宁(今南京)。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被正式拆分为江苏和安徽两省,江宁依然是江苏省的省治。尽管行政区划发生了改变,但人们仍习惯将原江南省所辖的广大区域统称为“江南”,两江总督的官衔和辖区也因袭旧称而来,总督衙门便设在江宁。
两江地区人口稠密、田赋丰厚,是清廷最重要的财赋来源地;而江宁作为两江的政治与经济重镇,其地位自然不言而喻。对小于成龙而言,这可不是一次寻常调任,而是仕途上的跃升。正是大于成龙的推举促成了这次任命,二人在江南共事,成为了正式的上下级。
然而这段缘分并未持续太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大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积劳成疾,病逝于江宁官署。去世时床头仅余旧袍一件、靴带两条、糙米数斗,家无余财。当时他的子女远在山西,来不及赶赴江南,身边没有亲人料理后事,正在江宁知府任上的小于成龙感念伯乐提携之恩,主动全权承办丧葬事宜。康熙帝闻讯,特赐祭葬,谥号“清端”。
清廉自守
两位于成龙均病逝任上
康熙二十三年冬,康熙首次南巡,驻跸江宁。彼时大于成龙刚刚病逝不久,康熙感念其一生清廉,命大学士纳兰明珠传旨晓谕江宁知府于成龙,表示自己在北京时,就听说他为官廉洁,如今南巡至此实地查访,发现果真如此,特赐一轴御书手卷。
康熙随即亲笔书写手卷一轴:“嘉尔清操,以示旌扬。但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尔必自始至终,毋有改操,务效前总督于成龙正直洁清,乃无负朕优眷之意。”(据《清实录》)
康熙肯定了小于成龙在江宁任上的政绩与清廉,随即话锋一转,以《诗经》中“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古训相诫,意为凡事无不有好的开端,但很少能善终,敲打他务必清正到底、不可半途而废。最后,特地点出要他效仿“前总督于成龙”,即小于成龙已故的老上司大于成龙。康熙要求他以大于成龙的“正直洁清”为终身准绳。
此后数十年,小于成龙历任安徽按察使、左都御史等要职,最终官至兵部尚书兼河道总督。他也确实保持着清廉本色,但他一生最杰出的功绩,在于治水。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他出任河道总督。当时黄河、淮河同时泛滥,沿河州县百姓流离失所。他奉旨督理河务,亲赴一线勘察水势,主持疏浚河道的工程,历时三年有余,黄淮水患大为缓解,漕运得以畅通。
当时京畿地区也面临着连年洪水的困局。尤其是当时的浑河经常泛滥,对京畿百姓构成了极大威胁。因为治水成绩卓著,小于成龙转任直隶巡抚。到任后,他主持疏浚河道、修筑堤防,到了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浑河的治理取得了成效,康熙皇帝亲自将浑河赐名为“永定河”。大小两位于成龙,都曾担任过直隶巡抚,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前于后于,百姓安居”的民谣流传了开来。
因为治水有功,当年冬天黄淮水患再起时,朝廷再度任命小于成龙为河道总督。此时的小于成龙已年过六旬,身体大不如前,但他依旧亲赴一线踏勘水势,抱病奔走于黄河、淮河之间,不敢懈怠一日。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病中的小于成龙因操劳过度,病逝于淮安河道总督署中,康熙皇帝赐谥“襄勤”。从乐亭知县到封疆大吏,尽管位极人臣,他始终清廉自守,真正做到了有始有终。
史实还是演绎?
“于青菜”与《于公案》
说起大于成龙,最著名的故事之一,就是“于青菜”。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以后,他身居两江总督这样的高位,每日仍以粗粮、粥饭、青菜为食,终年不知肉味。江南百姓于是将他称为“于青菜”。“于青菜”三个字,朴素、直白,却是江南百姓给予的最高赞誉。大于成龙去世后,康熙皇帝认为他的操守始终未变,称其为“天下廉吏第一”。
而小于成龙同样清廉,二人的关系虽然没有正式的师徒名分,但在后世叙述中,已逐渐形成近似师徒的传承关系。有趣的是,清代的公案小说《于公案》的主角正是于成龙。那他的历史原型究竟是“大于成龙”还是“小于成龙”?
其实《于公案》原著里面已经向我们交代了于大人的身份。它在开篇介绍主人公身份时,留下了非常关键的信息。原著第一回写道:
“话说本朝康熙皇帝年间,君圣臣贤,风调雨顺,出一位才能直臣,系镶黄旗汉军,姓于,讳成龙,初仕乐亭县知县。”
小说里的主人公拥有的几个核心身份特征:镶黄旗汉军、姓于名成龙、初仕乐亭县知县,都恰恰与小于成龙吻合。所以,从原著开篇的身份介绍来看,答案应该是小于成龙,也就是于振甲。
当然,小说把主人公塑造成了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于青天”:既能断案,又能微服私访,还能惩奸除恶、替百姓申冤。这里已经不是正史中的小于成龙了,而是经过民间评书和公案小说重新塑造出来的“清官于公”。
文并供图/唐宋小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