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康发布)
为持续推进保康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厉震慑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现将《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的2026年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转发。
案例一
湖北某A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要求旅游者参加指定购物活动案
马某等56名游客报名参加湖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关圣古镇一日游”产品,每人报名费99元。湖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强制要求游客参与进店购物活动,本案无违法所得。
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湖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湖北某B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委托接待费用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核查发现,湖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承接的旅游业务委托给北京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未向受委托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相关费用,本案无违法所得。
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湖北某B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
选择正规旅行社,查验资质,不轻信“免费游”“低价游”宣传;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仔细阅读条款,索要正规发票;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如遇纠纷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投诉电话0710-5819718。
同时,呼吁广大旅游从业者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