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志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梧州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部门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创始人
2026-09-06 1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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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炳志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梧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行为的具体案由与处置结果,为内河航运领域的合规监管提供了公开可查的参考案例。

该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主体本次相关违法行为未被施加实质性惩戒,也为航运从业者明确了轻微违法情形下的裁量参考标准。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陈炳志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89-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25*******681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6
作出处罚机关梧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陈炳志,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8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6810,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该公示信息完整展现了海事监管领域柔性执法的具体实践,也为广大内河航运相关从业者进一步明晰进出港信息报告的合规要求提供了公开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炳志成立日期2012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陈炳志,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西塞山区上窑袁仓250-2号。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公示的该起船舶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案件,最终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严格契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容错适用要求,也体现了海事监管刚柔并济的执法导向,有助于引导相关航运主体主动规范进出港信息报送行为,降低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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