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4日,深圳控股(00604.HK)披露,其间接非全资附属深业万胜于当日收盘后订立债务抵销协议,拟将位于中山的171个办公单位产权转让给中山市万业,以结清深业集团应付中山市万业的股权转让代价人民币1.13亿元,并抵销深业万胜结欠深业集团的等额未偿还股东贷款。
该安排源于深业集团、中山万科与中山市万业于8月30日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山市万业向深业集团出售其持有的深业万胜35.17%股权。此前5月6日订立的债务抵销安排已支付意向款约人民币3035.85万元。
抵销物业为深业万胜持有的中山市翠亨新区锦帆街8号万滨万潮广场2栋171个办公单位,总建筑面积7576.4平方米,均已竣工并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许可证。深业万胜须于12月15日或之前完成抵销物业的交付。
抵销物业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3亿元,与获批底价相等;该价格参考独立估值师于8月5日评估的抵销物业估值约人民币1.09亿元与获批底价两者中的较高者厘定,代价差额在允许的2%偏差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解决。
抵销物业于9月4日的账面值约人民币9398.56万元,待最终审核后,预期集团将因出售录得毛利约人民币1270.14万元,本次代价结算不会产生现金所得款项。
按上市规则,本次债务抵销安排与5月6日的先前安排合并计算,总额约人民币1.44亿元,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深业集团为公司最终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约63.19%。
同日,深业泰然置地公司、中山万科与深业万胜订立终止协议,终止2022年3月28日订立的开发建设服务协议,各方无需支付终止补偿。截至7月31日已产生服务费约人民币2851.97万元,预计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服务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山市万业不再持有深业万胜股权,中山万科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公司确认无意与中山万科或其联系人订立替代持续关连交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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