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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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4日讯 (记者 李永桃)为切实抓好“十五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推动“十五五”时期内蒙古审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印发《“十五五”内蒙古审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介绍,《实施意见》呈现四大特点。在结构上,与上级要求有机衔接,同时结合内蒙古工作实际进行了优化充实。在思路上,以审计署“十五五”时期工作要求为纲,以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为锚,全面对标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明确的重点任务,在各审计板块内容中予以细化落实,更好发挥审计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保障作用。在理念上,坚持全区审计一盘棋,压实各业务牵头职能单位抓条线、谋条线、管条线、带条线责任,进一步明确层级定位、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在内容上,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发展阶段和政策要求等区情、审情,研究提出未来5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做到既着眼长远指方向、又切合实际能落实。
《实施意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阐明“十五五”时期内蒙古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举措;第二部分就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第三部分立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整体上对“十五五”时期内蒙古审计各主要业务条线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思路举措作出统筹安排;第四部分围绕推进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对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健全审计整改工作体制机制、深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工作任务作出部署;第五部分聚焦锻造内蒙古审计铁军,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推进内蒙古审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硬核能力的具体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