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下发上证公监函〔2026〕0148号监管文件,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新华锦(维权),证券代码600735)作出监管警示决定,该处罚基于青岛证监局此前查明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违规事实。
根据监管文件披露,ST新华锦在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期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针对多期定期报告对应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导致7份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涉及的报告期覆盖2022年至2024年的多份季报与半年报。
上述违规行为已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相关条款,上交所结合违规事实与情节,依据相关规则作出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决定。
上交所同时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本次违规事项落实整改,全面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环节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以提升相关工作水平。公司需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本次涉及虚假记载的定期报告明细如下:
| 定期报告名称 |
|---|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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