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三个支行因违法违规同日领罚单。
具体来看,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云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0万元,同时,黄浩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七年,陈丹波、陈一娜被警告。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东升支行、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地都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分别罚款35万元,同时林垲越、姚玉敏、袁宇平、陈柏聪被警告。
该行官网显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1952年成立、具有60年历史的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广东省首批实行统一法人的县级联社,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6年12月获批开业。2010年6月29日正式改制为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首家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4月更名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