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尚新因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条款,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理,该处罚结果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记录将受到本次处罚的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尚新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6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1*******27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李尚新,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6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1*******2737,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也为辖区内所有水上活动参与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提醒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航行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尚新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李尚新,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赵棚镇转盘。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个人李尚新作出的2400元罚款处罚,属于针对内河航行主体未遵守航行通告规定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仅涉及自然人违法违规行为,与任何市场经营主体无关联,不会对各类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信用产生直接影响,仅可作为相关航运类企业强化从业人员合规宣教的参考警示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