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壮因未保障船舶适航适任等被安庆海事局罚款3000元 涉船员履职合规红线
创始人
2026-09-04 0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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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方永壮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水上航行安全监管、压实船员岗位安全责任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涉事船员严格履行法定航行安全职责,同时也对辖区内所有在岗船长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规范水上航行操作的合规性。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方永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8*******4972
违法案由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25-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安庆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方永壮,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2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8*******4972,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船长方永壮作出30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监管端压实船舶航行安全主体责任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严格依规作出,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严格落实开航前适航、配员、值班等法定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保障航运运营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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