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鸿宁因不遵守航行通告警告规定被梧州海事局罚款2400元 海事处罚合规有据
创始人
2026-09-04 0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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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谭鸿宁因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处罚公示信息的公开,也为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涉事主体的航行相关作业活动也将受到海事部门的重点合规核查。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谭鸿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08*******6696
违法案由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6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梧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谭鸿宁,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6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508*******6696,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提示所有内河航行相关主体,需严格遵照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各类航行通告、航行警告开展作业,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综合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针对个人谭鸿宁的海事违规处罚公示,是内河通航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具象体现,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航行通告要求,规避合规风险。该处罚仅涉及个人主体,未关联企业经营行为,对相关航运企业日常运营无直接影响,也为全行业筑牢内河航行合规意识提供了典型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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