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莫济才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宝安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船员从业行为、维护水上航行文书管理秩序的常规执法公示动作。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对涉事船员莫济才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关联影响,提醒广大船员群体严格依规履行法定文书填报义务,避免因操作疏漏触碰监管红线。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莫济才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5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4*******00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宝安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船员莫济才,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53-1-1,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0015,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宝安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局对船员莫济才作出的1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船员文书填写不规范的轻微违规惩戒,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信用造成实质负面影响,仅为督促一线船员规范履行法定文书填报义务的常规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