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大商股份(600694)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大商城市乐园(大连)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大连东港乐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签约合同价达7.859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触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据公告披露,本次拟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大商股份基于项目推进需求主动履行审议程序的安排,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86%,虽未达到上市规则强制披露要求,但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对外公开相关事项,保障全体股东知情权。截至公告披露日,大商股份与中建三局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签订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双方此前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本次项目的两大参与主体核心信息如下:
| 主体类型 | 主体名称 | 核心资质与经营信息 |
|---|---|---|
| 项目实施主体 | 大商城市乐园(大连)有限公司 | 大商股份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2019年7月成立,注册地为大连市中山区,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管理等 |
| 承包方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旗下骨干企业,注册资本153.18亿元,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年合同额超万亿元,累计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数百项,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行业领先 |
本次大连东港乐园项目选址于大连东港商务区B18地块,地处港兴路以北、珠荷街以西、港浦路以南、珠莲街以东区域,工程承包范围覆盖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施工所需的配套措施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包工包料包全流程责任,结算价不得突破中标合同上限。项目总工期为731日历天,工程质量除需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外,创优目标明确指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大商股份方面表示,大连东港乐园项目规划涵盖商业、酒店、商务办公及配套住宅等多元业态,本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落地,将保障项目按既定计划推进建设。本次交易属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范畴,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合作方通过竞标选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也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可能面临政策法规、市场、技术层面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可抗力带来的潜在风险。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项目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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