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解约107名应届生事件还在持续发酵。9月2日,星宇股份举办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表示,企业高度重视此次舆情,已公开发布致歉信说明事件真实情况,目前正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妥善落实相关措施。
但星宇股份的道歉并未赢得公众的认可,不仅在于“羞辱式解约”应届生行为本身的恶劣性质,后续的处置更是疑点重重。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前在通报中称,“企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但央广网记者梳理星宇股份近期港股招股书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名单,未发现“人力资源总监”这一职务。多名受访员工亦向记者表示,公司内部职级体系并未采用“总监”称谓。一名公司内部人士称,并不知悉公司内部存在“人力资源总监”这一职务。
那么,这个被停职处理的“人力资源总监”到底是谁?如果此人根本不存在,或者只是拿一个普通员工“顶包”以应付舆情、敷衍监管部门,企业道歉的真诚度自然会大打折扣。如果决策者不需要负责,企业也没有为此付出代价,那么道歉提到的“反省”,或许就只是一种话术而已?对星宇股份而言,应该公布被处理人员身份及职务对应关系。
回过头来看,星宇股份两次道歉的推进节奏,都与外部压力有关。第一次道歉,是因为舆情集中爆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第二次道歉,是因为核心客户大众汽车启动供应链合规审查,港股上市递表进入关键期,股价持续承压。
进而言之,这个不知是何方神圣的“人力资源总监”,有没有可能也是企业方面迫于压力,为了尽快蒙混过关而推到前台的“替罪羊”?
另外,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出席说明会时,前一句“对媒体监督表示衷心感谢”,后一句就表示要投诉和举报“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这种前后矛盾的表述,立刻成为新的争议点,有网友就调侃,“还是不服啊”。
这些天公众普遍的观感是:星宇股份看似认错,但认得很有限。两次道歉都只承认沟通方式生硬、执行流程有疏漏,但始终没有回应舆论质疑的核心问题:一是“羞辱式解约”107名应届生,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二是招聘大量应届生后又在短时间内集中清退,到底是为了什么?三是公司在约谈过程中用行业背调等隐性胁迫手段施压的说法,到底是不是真的?
应该说,从道歉到给出补偿方案,再到二次道歉,星宇股份的反应不慢,给出的纸面条件也并不差。但是,如果没有舆情的持续发酵,如果没有媒体的跟进报道,如果没有大客户的合规审查,如果没有公司要上市的现实需求,星宇股份还会道歉吗,还会给出补偿吗?
回过头来看,企业的两次回应里,提到最多的就是“制度”“流程”“合规”,但从未真正表达过对被解约员工的歉意。这些被解约的应届生,损失的不只是工资,更是非常宝贵的应届生身份和求职窗口期。
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任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恪守的核心原则,在今天的舆论场,想要靠话术和公关手段蒙混过关,恐怕没那么容易。企业方面说出“对不起”三个字并不需要花费什么成本,但如果背后没有深刻的反省,没有付出实在的代价,甚至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责任人都找不出来,恐怕很难让公众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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