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淮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一千元 海事合规航行要求需严格遵守
创始人
2026-09-03 1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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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清淮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将对当事人的海事航行合规行为形成明确约束,提醒相关水上活动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陈清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15*******901X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1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3
作出处罚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陈清淮,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1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115*******901X,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清淮成立日期2014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陈清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建设村。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是自然人陈清淮的海事航行违规处罚,与企业主体无直接关联。该案例明确了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违规认定及处罚标准,可为航运相关企业完善内部航行合规管理、规避同类违规风险提供明确的合规参照,助力企业强化内河航行操作规范,降低运营合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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