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阴澄港拖轮船务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规行为涉及内河航行船舶的配员合规要求,将对该公司的海事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阴澄港拖轮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953U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江阴澄港拖轮船务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953U,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旗下运营船舶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对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22-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阴澄港拖轮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窦正满,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04人,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阴市澄江中路5-1号901。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窦正满 | 55% | 990 | 2009-12-14 | - |
| 2 | 陈丽君 | 18.75% | 337.5 | 2009-12-14 | - |
| 3 | 陈永良 | 12.5% | 225 | 2009-12-14 | - |
| 4 | 焦筱荣 | 12.5% | 225 | 2009-12-14 | - |
| 5 | 周燕华 | 1.25% | 22.5 | 2009-12-14 | - |
事件点评
江阴澄港拖轮船务因船舶配员未达最低安全标准被泰州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该处罚虽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日常安全运营管理存在疏漏。海事安全配员是内河航运合规的核心要求,此次处罚将督促公司及时补足船员配置,完善内部安全管控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保障航运作业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