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京蓝科技(000711)披露关于《重大诉讼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笔误,公告中特别提示第3条内容涉案金额单位出现错误,更正前为85,893,796.80万元,更正后为85,893,796.80元。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京蓝科技表示,公司对本次笔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强化公告编制、复核流程,严格把控信息披露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在比武的重大诉讼公告披露后,京蓝科技9月1日“10cm”涨停报6.48元/股,年内股价累计涨幅近279%。
同日,深交所向京蓝科技下发监管函。监管函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此前,京蓝科技披露更正前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就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款纠纷,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殷晓东等共计37名业绩补偿义务人,追讨业绩补偿款合计85,893,796.80元。公告显示,该案已于2026年3月获法院立案受理,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并收到保全裁定书,目前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