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116号,直指公司此前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存在信息披露错误,该错误更正后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据监管函披露的情况,铟靶新材在2026年9月1日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特别提示第3条内容中,出现涉案金额单位笔误,将实际涉案金额8589.38万元误写为85893796.80万元,相当于将标的金额错误扩大了一万倍。公司随后在9月2日披露更正公告对该错误进行修正,该更正事项随即引发市场关注。 深交所认定,铟靶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本次事件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涉事的金额前后差异情况如下:
| 披露节点 | 标注金额数值 | 标注单位 | 实际正确金额 |
|---|---|---|---|
| 2026年9月1日初始披露 | 85893796.80 | 万元 | - |
| 2026年9月2日更正后披露 | 85893796.80 | 元 | 约8589.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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