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两起决议效力纠纷诉讼上诉人均撤诉 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创始人
2026-09-02 19: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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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9月2日披露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显示,涉及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的两起二审诉讼中,上诉方均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获法院准许,此前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现已正式生效,相关两份公司决议被确认合法有效。

本次两起诉讼均由公司股东发起,其中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的上诉方为公司股东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莫然,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的上诉方为公司股东徐民。两起案件此前均在2026年6月经一审法院判决,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两名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后,于2026年7月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成都中院依法受理该两起案件。

根据成都中院近期送达的两份终审《民事裁定书》,两案均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均减半收取50元,分别由上诉人莫然、徐民自行负担。

本次诉讼涉及的两份核心公司决议效力也随裁定落地得到司法确认:振芯科技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2026年3月11日作出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公司方面明确表示,本次两起诉讼上诉人均已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截至目前,振芯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两起诉讼的核心相关信息如下:

事项类型 原审原告/上诉人 一审判决结果 二审进展 诉讼费用承担
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 莫然 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准许上诉人撤诉,一审判决生效 二审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莫然负担
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徐民 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准许上诉人撤诉,一审判决生效 二审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徐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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