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与自治区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围绕保障能源安全、服务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对自治区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若干举措》明确,要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三级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灾害性天气联合会商和能源保供专项会商机制,推动气象与能源数据双向共享,强化应急处置联动;夯实全要素能源气象业务基础能力,协同完善能源气象观测网,提升风力、辐射、气温等敏感要素精准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级分类靶向预警发布体系,联合开展能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构建能源产业全链条精准气象服务场景,覆盖规划开发、生产建设、运行调度、储运保障、保供应急等5个环节,实现240小时预报、15分钟更新的精细化调度服务,为西电东送通道及关键设施提供灾害风险预警;推进能源气象科技创新与平台建设,打造自治区“北疆风光”能源气象服务平台,支持复杂地形风光功率预报、灾害性天气影响评估等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推动智能化、定制化服务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能源保供和产业转型升级对气象服务的依赖度不断提高。两部门联合出台《若干举措》,进一步打通气象与能源行业的数据壁垒和业务壁垒,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产业链各环节,为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落实“双碳”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气象保障。
(作者:刘璐 李云逸 责任编辑:苏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