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柳春东因涉及水上航行通信违规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柳春东存在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的违规行为,南京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水上相关作业的资质核验、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柳春东 |
| 违法案由 | 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6029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6*******565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柳春东,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29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5650,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水上航行过程中按规定在指定甚高频通信频道守听是保障船舶间信息互通、及时接收航行预警、规避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的关键环节,相关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柳春东成立日期2017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柳春东,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杨舍镇民丰苑西区12幢401室。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相关责任人柳春东作出的千元级行政处罚,属于内河通航场景下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置,涉案事由为未按规定值守甚高频通信频道,处罚依据合规且金额较低,未涉及相关关联主体的重大经营资质限制或核心业务停摆,对涉事关联主体的日常航运运营未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需针对性补全岗位合规值守流程即可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