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白雪)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的建设思路,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数智化转型,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20日。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供水、道路、照明、消火栓、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运行及相关联的地下管线综合治理、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等开展监管监测的系统性工程。
此次新规厘清省、市、县三级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协同格局。同时明确设施权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检排查,定期报送安全管理数据,筑牢设施运行安全第一道防线。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如何建?《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的物联感知设备应当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既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应当区分重点、统筹推进。监管系统可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建设,单独建设监管系统的应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衔接,实现省市协同、集约建设、分步实施、成果共享。
此外,《管理办法》要求省、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预警报警响应处置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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