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民事判决书,涉及与孙才金、朱佳佳等9名被告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公司部分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涉案税款及暂计利息合计约1121.06万元。
据公告披露,该诉讼事项此前已由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进展,本次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判决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本次判决撤销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明确9名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税款963.96万元,并向星徽股份支付对应利息,暂计至2026年8月31日的利息金额为157.10万元,两项合计约1121.06万元。
本次判决涉及的利息计算规则分多档执行,具体计息基数与起始时间如下:
| 计息本金(万元) | 计息起始日期 |
|---|---|
| 359.38 | 2020年12月24日 |
| 222.28 | 2021年2月17日 |
| 194.25 | 2021年3月17日 |
| 154.76 | 2021年5月15日 |
| 33.30 | 2024年3月22日 |
上述利息统一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终计至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同时法院驳回了星徽股份的其他诉讼请求。
星徽股份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由于本次判决生效后的履行及执行结果、相关款项能否实际收回及收回时点均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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