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股东会于2026年8月3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牛山南路1号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出席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相关持股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4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121058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54 |
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10人全部列席,董事会秘书丁蓓蓓女士、副总经理赵东升先生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77903558股,同意比例99.72%;反对票数162400股,反对比例0.21%;弃权票数55100股,弃权比例0.07%。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 《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77847558股,同意比例99.65%;反对票数261200股,反对比例0.33%;弃权票数12300股,弃权比例0.02%。
- 《关于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77887358股,同意比例99.70%;反对票数218700股,反对比例0.28%;弃权票数15000股,弃权比例0.02%。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戴雪光、黄佳伟现场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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