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桂平市富航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肇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示信息为海事管理部门公开的官方处罚记录,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生效。
此次处罚直接影响该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也将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内河船舶配员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桂平市富航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F47H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2005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桂平市富航船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F47H,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20052-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该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所有信息均来自官方公示的海事处罚结果,具备完整的合规性与公开效力。
天眼查数据显示,桂平市富航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温权龙,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6队绿塘区(李燕萍出租屋)。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温权龙 | 40% | 20 | 2036-06-16 | 2016-06-17 |
| 2 | 温权开 | 20% | 10 | 2036-06-16 | 2016-06-17 |
| 3 | 温信钊 | 20% | 10 | 2036-06-16 | 2016-06-17 |
| 4 | 黎广日 | 20% | 10 | 2036-06-16 | 2016-09-12 |
点评分析
本次桂平市富航船务因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定额被海事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警示航运企业需严格对照最新内河安全配员规则核查船舶人员配置,及时补足合规缺口,避免因人员缺位触发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保障日常运营合法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