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扬财因涉及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未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的违规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为刘扬财所属相关船舶在开展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过程中,未遵守2026版对应作业操作规程,违反了水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规定,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行政信用记录,对后续相关船舶作业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刘扬财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18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2*******13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刘扬财,违法事实明确为其关联的涉事船舶在开展污染物排放相关作业时,未严格执行2026版对应作业操作规程,该行为违反了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关于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需依规遵守操作流程的要求,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从轻适用情形,海事部门出具了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183-1-1的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处罚,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2*******1311,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船舶水污染排放作业全流程监管、压实船舶作业主体污染防治责任的具体执法举措,也为辖区内所有船舶作业相关主体规范开展涉污染物排放作业、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要求起到了警示作用。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相关作业人员刘扬财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规的具象监管动作,以2900元的小额惩戒明确了船舶涉污作业需严格遵守2026版操作规程的硬性要求,既对当事主体形成警示,也为辖区内所有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划定了合规红线,督促相关从业者规范涉污作业流程,规避同类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