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林元龙因涉及船长履职相关的海事安全违法情形,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进一步督促一线航海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林元龙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5008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8*******567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船员林元龙,涉及的违法案由直指船长核心履职义务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海事安全隐患,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5008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8*******5675,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该公示信息也为海事领域安全监管的公开透明化提供了具象参考,提醒广大航海从业者严格恪守航行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林元龙成立日期2022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林元龙,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高家墩村鹅头浜自然村226号(自主申报)。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船长林元龙作出35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监管端对船舶开航安全合规要求的具象落地。该处罚明确指向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及配员值班的核心安全红线,虽仅针对个人,也为关联航运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相关方强化开航前安全核查流程,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