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梨树县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巡回审判职能作用,把法庭搬到乡村一线,坚持调判结合,既以裁判定分止争,又以普法浸润人心,用司法力量守护“夕阳红”,助力涵养文明和谐的乡村家风。
原告李某年近八旬,年老体弱,日常各项开支增大,因赡养事宜与子女产生纠纷,老人遂将儿子诉至法院。
梨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入户走访摸清案情。考虑到赡养纠纷事关老年人权益保护,在农村地区社会影响较大,为实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社会效果,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深挖矛盾根源,组织双方开展多轮 “背对背”“面对面” 调解。一方面向子女释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感念父母养育之恩,修复亲情关系。经过数小时耐心疏导,子女解开思想心结,就老人日常照料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开展现场普法,围绕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赡养义务、收养效力、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问题细致解读,明确赡养父母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与是否亲生、是否分得家产无关,引导在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履行家庭责任,营造孝老爱亲、守法向善的良好乡风家风。
优良家风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此次赡养纠纷巡回审判,通过现场办案、就地说法的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风,助推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通讯员:张娜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