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辱骂性言论、泄露他人信息!西安公安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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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3: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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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西安网警最新发布

全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进“净网”系列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各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近日,西安网警选取5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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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微信群内辱骂他人并泄露个人照片

近日,灞桥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群内遭人辱骂且个人照片被泄露。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经济纠纷,在成员400余人的微信群中发布侮辱性言论,恶意诅咒当事人及其家人,并发布当事人照片,实施网络暴力,严重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灞桥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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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网络开盒”泄露他人住址信息

近日,违法行为人魏某某仅凭主观猜测,认定某网络商铺售卖伤害动物类药品,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帖文,以“网络开盒”方式泄露商铺从业人员住址信息,实施网络暴力。该行为侵犯公民个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目前,莲湖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魏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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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多平台发布他人肖像配侮辱性言论

近日,灞桥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个人肖像及相关信息被人发布至网络平台,并附带侮辱性言论。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因经济纠纷心生不满,在微信朋友圈、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当事人照片,配发侮辱性文字实施网络暴力,严重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灞桥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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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微信群内公开发布辱骂言论

近日,长安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群内遭人辱骂。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因日常琐事心生不满,在微信群中公开发布辱骂性言论,实施网络暴力,严重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目前,长安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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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业主群内发布辱骂性言论

近日,灞桥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业主群内遭人辱骂。经查,违法行为人牛某某因楼上住户夜间噪音影响休息心生不满,在微信业主群中公开发布辱骂当事人的言论,实施网络暴力,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扰乱社区网络交流秩序。

目前,灞桥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牛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西安网警

▌编辑:李天瑞

▌审核:薛海龙 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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