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青岛新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及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潍坊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典型执法案例,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在官方公示渠道向社会公开。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辖区内航运物流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货物托运前的核验主体责任,从源头规避海上运输的危险品泄漏、燃爆等安全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青岛新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31 |
| 违法案由 | 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5201000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潍坊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明确,被处罚主体为青岛新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1631,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5201000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潍坊海事局,所有流程均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公开公示要求,保障了航运市场相关主体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岛新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陈刚,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办事处一社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刚 | 100% | 150 | - | 2014-06-05 |
事件点评
青岛新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因违规夹带、谎报危险货物被潍坊海事局处以12.4万元罚款,该处罚是监管部门依据海事安全相关法规作出的合规惩戒。此次事件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货物托运全流程安全核查义务,及时补齐危险品管控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安全风险与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