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
应急响应的通知
桂防指〔2026〕38号
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左江洪峰已安全过境崇左市,当前明江、左江水位持续回落、全线以退水为主,水情形势总体明朗。根据《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14时针对崇左市将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维持对南宁、贵港市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区部分江河高水位运行,台风 “沙德尔”还将影响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警惕,压紧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加密监测预警,强化会商研判,紧盯江河堤防、水库、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9日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