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清远市辉航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29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事件将直接影响清远市辉航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领域合规信用记录,督促其后续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停泊的值班人员配置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清远市辉航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PG58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3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清远市辉航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3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PG58,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内河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人员配置是保障水上通航秩序、防范船舶走锚、碰撞等安全事故的核心基础要求,本次处罚公示也为辖区内所有内河航运相关企业敲响了合规运营的警钟。
天眼查数据显示,清远市辉航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卢全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清沙大道64号二层202。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卢全辉 | 100% | 20 | 2025-05-13 | 2025-04-24 |
点评分析
清远市辉航船务此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足值班人员被海事部门罚款1200元,虽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内河船舶运营的安全管理细节存在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可能影响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效率,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补全值班值守制度短板,规避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