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孙翔、陈昌典为宿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大江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其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宜军为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相阳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邵志强为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骆志弘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德鹏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杜陆军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葛家胜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黄加旺为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谢兆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贾银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吴振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孙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成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迎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丽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白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仲召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华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以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晓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孙婷为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辑:吴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