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李建城先生持有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医药”)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占百花医药总股本的3.90%,通过司法拍卖获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李建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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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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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即2025年12月2日)起六(6)个月内,承诺人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在此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
2.在上述不减持承诺期届满后,若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各项规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承诺人在减持股份时,其减持额度与原一致行动人(米在齐先生、米恩华先生、杨小玲女士)的减持额度仍将予以合并计算。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1%)。
(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2%)。
(3)在规定的不得减持期间内(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敏感期等),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该不减持承诺,李建城已于2026年6月1日履行完毕,未违反承诺内容,亦不存在按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米在齐先生、米恩华先生、杨小玲女士所持79,525,087股股份已于2026年6月9日全部出让,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